青岛学前教育助学金提至1800元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1-08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本报讯(记者 孙军)记者日前从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获悉,为进一步推动青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,根据《青岛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(2014-2016年)》确定的目标,青岛市财政局、市教育局联合下发文件,确定把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再提高600元,达到每生每年1800元,标准位居山东省第一。

    文件规定,从2016年春季开始,全市各区、市对3-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,平均资助面为10%,按照“全覆盖”原则开展资助;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,从原来山东省和青岛市平均1200元的基础上,提高到平均1800元,分1600元、2000元两档;在公办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、孤儿免除保教费;在民办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、孤儿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。